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河源市财政局 监察局关于印发<河源市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及《河源市2017年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方案》的规定要求,河源市财政局于2017年3月至4月对市政府采购中心2017年度政府采购执业情况进行了监督考核。现将监督考核结果公布如下:
按照《河源市2017年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方案》的规定,2017年度,市政府采购中心的监督考核总体评价为良好。监督考核结果表明,市政府采购中心能不断完善内部制度建设,努力推进业务创新,档案管理得到逐步规范,但还是存在一些应加以整改和完善的问题,望市政府采购中心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提高采购效率和服务水平,针对在本次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一整改,尤其是对质疑答复问题给予足够的重视,争取把质疑问题通过细致的解答将投诉意愿化解在质疑起点源头上。针对本次监督考核发现的问题,河源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向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加强整改意见。
河源市财政局